房屋稅新制也有小確幸?!農業設施做住家用 遷入戶籍將可節稅雙享


分享至FaceBook 分享至Line 分享至Pinterest 分享至Twitter
房屋稅新制也有小確幸?!農業設施做住家用 遷入戶籍將可節稅雙享

南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,因應房屋稅新制,新訂房屋需有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及直系親屬其中一人於該處辦竣戶籍登記,方可按自住住家用稅率(1.2%)課徵房屋稅,民眾為了節稅,紛紛遷入戶籍。若於農業設施遷入戶籍,作住家使用,申報房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(1.2%)課徵房屋稅,也同時申請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(2‰)課徵地價稅,才可節稅雙享。

舉例來說,農牧用地上建築取得使用執照之農業資材室,現作住家使用,雖房屋不符合免徵房屋稅規定,土地亦不符合課徵田賦規定,因房屋稅新制113年7月1日上路,民眾多知曉可遷入戶籍並申報房屋使用情形,變更改為自住住家用才能降低房屋稅,但偶有民眾漏了申請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(2‰)課徵地價稅,財稅局提醒民眾,可同時完成申請,才不會錯失地價稅節稅機會。


原文分享自『自由時報』https://estate.ltn.com.tw/article/23877

上一則

家長瘋私校!「私校七雄」房價曝 這裡均價近5千萬

下一則

甲山林「左岸明珠」將登場 祝文宇:讓利價只賣兩個月 不買就封盤

fb
line